
2026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HXGZ202602C86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二、采购项目编号:HXGZ202602C861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2026年“有事好商 量”电视栏目制作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6年 12月31日 | 人民币70万元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政协合作宣传超20年,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于2018年联合开办了《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有事好商量》节目的联合创办单位,自2018年开创“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以来,已连续8年与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有事好商量》电视节目,有效架起群众抒发民情民意的桥梁。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广州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流官方媒体,是唯一符合《有事好商量》的播出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于1988年正式开播,发展至今已拥有3个电视频道,是积累广州城市影像素材体量最大、题材最丰富的机构。且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团队是目前唯一熟悉掌握节目制作要求、内容、程序并具有丰富制作经验的制作团队。
3.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具有单一性,为达到较好的制作效果,考虑到受众的广泛性、专业领域的权威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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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48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电话:020-87564924
(三)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38923575
发布人: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