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生态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50,000.00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生态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 日起1年 | 人民币 950,000.00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广州市两大市属国有企业合资控股企业,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州日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取得六号线一期和二期传统媒体独家资源使用权,前述线路传统媒体资源包括:
(1)广州地铁于前述经营线路内设置且移交的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站台、站厅及通道的灯箱和刷屏灯箱,站台、站厅及出入口侧墙的梯牌,列车车厢内看板等。
(2)广州地铁于上述经营线路内设置且移交的非固定形式或规格的媒体,包括:墙贴、墙画、广告大看板、包柱、闸机贴、屏蔽门贴、车窗贴、车门玻璃贴、车椅贴、站厅护栏玻璃贴、龙门架贴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具有单一性,为达到较好的宣传目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6层
七、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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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华路89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联系电话:020-87564924
(三)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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